宋代改革科舉之意,是廢詩賦而存經義策論,這個辦法,被元、明、清三代的製度推翻了。其學校及科舉並用之意,到明朝,卻在形式上辦到。明製,是非國子監生和府州縣學生,不能應科舉的(府州縣學生應科舉,是先須經過督學使者的試驗的,謂之科考。科考錄取的人,才得應鄉試。但後來,除文字違式者外,大抵是無不錄取的。非學生,明代間取一二,謂之“充場儒士”,其數極少)。所以《明史》謂其“學校儲材,以待科舉。”按科舉所試,僅係一日之短長,故在事實上,並無學問,而年少氣盛,善於作應試文字者,往往反易弋獲,真有學問者反難。學校所授,無論如何淺近,苟使認真教學,學生終必在校肄習⑧幾年,必不能如科舉之一時弋取。但課試等事,極易徒有其名,學問之事,亦即有名無實。畢業實畢年限之弊,實自古有之,並不自今日始。使兩者相輔而行,確係一良好的製度。但製度是拗不過事實的。
入學校應科舉的人,其意既在於利祿,則學問僅係工具(所以從前應舉的人,稱應舉所作文字為敲門磚),利祿才是目的。目的的達到,是愈速愈好的。(一)假使科舉與學校並行,年少氣盛的人,亦必願應科舉而不願入學校。(二)況且應試所費,並來往程途計之,遠者亦不過數月,平時仍可自謀生活。學校則不能然。所以士之貧者,亦能應科舉而不能入學校。(三)何況學校出身,尚往往不及科舉之美呢,職是故,明朝行學校儲材以待科舉之製後,就釀成這樣的狀況:(一)國子監是自有出身的,但其出身不如科舉之美,則士之衰老無大誌者都歸之。(二)府州縣學,既並無出身;住在學校裏,又學不到什麽,人家又何苦而來“坐學”?做教官的人,亦是以得祿為目的的。誌既在於得祿,照經濟學的原理講,是要以最少的勞費,得最大的效果的。不教亦無礙於利祿,何苦而定要教人?於是府州縣學,就全然有名無實了。明初對於國子監,看得極為隆重。所以後來雖然腐敗,總還維持著一個不能全不到校的局麵,到清朝,便幾乎和府州縣學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