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特色在於(一)其說輪回,把人的生命延長了,足以救濟中國舊說,(甲)限善報於今世及其子孫,及(乙)神仙家飛升屍解等說的太無征驗,而滿足人的欲望。(二)又其宗旨偏於出世,隻想以個人的修養,解脫苦痛,全不參加政治鬥爭。在此點,佛教與張角、張魯等,大不相同。所以不為政治勢力所摧殘,而反為其所扶植。(三)中國是時,尚缺乏統一全國的大宗教。一地方一部族之神,既因其性質偏狹而不適於用,天子所祭的天地等,亦因其和人民相去遠了,而在若無若有之間。張角、張魯等的宗教運動,又因其帶有政治鬥爭性質;且其教義怕太淺,而不足以饜上中流社會之望;並隻適於秘密的結合,而不宜於平和的傳布,不能通行。隻有佛教,既有哲理,又說福報,是對於上中下流社會都適宜的。物我無間,冤親平等,國界種界尚且不分,何況一國之中,各地方各民族等小小界限?其能風行全國,自然無待於言了。至佛教的哲理方麵,及其重要宗派,上章已略言之,今不贅述。把一個中空的瓶拋在水中,水即滔滔注入,使其中本有水,外麵的水就不容易進去了。這是先入為主之理,一人如是,一國亦然。
佛教輸入時,中國的宗教界,尚覺貧乏,所以佛教能夠盛行。佛教輸入後,就不然了。所以其他外教,輸入中國的雖多,都不能如佛教的風行無阻,其和中國文化的關係亦較淺。佛教以外,外國輸入的宗教,自以伊斯蘭教為最大。此教緣起,人人知之,無待贅述。
宗教雖似專給人以精神上的慰安,實則仍和現實生活有關係。現實生活,經濟問題為大。流行於貧苦社會中的宗教,有教人團結以和現社會相鬥爭的,如太平天國所創的上帝教,實行均田和共同生活之法。有教教徒自相救恤,對於現社會的組織,則取放任態度的,如張魯在漢中,教人作義舍,置米肉其中,以便行人;令有小過者修路;禁酒,春夏禁殺;明教徒戒肉食,崇節儉,互相救恤。入其教的,生活上既有實益,所以宋時屢加禁斷不能盡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