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首先我們要注意下麵一段非常重要的話。我希望在前一卷中已經讓讀者相信,康德哲學所謂的“物自體”是一種很重要但也很曖昧和矛盾的學說,尤其是康德提出這個學說反而把它當作一種從結果推導原因的方式。這是康德哲學中脆弱的一麵,如果我們用達到這一點的完全不同的方式來達到物自體,就是用我所表達的方式擴展和解釋那個概念範圍時,“物自體”隻是意誌。
我更希望毫不猶豫地承認意誌客觀化的明確等級是柏拉圖所謂的永恒理念或不變形式;這個學說被視為他哲學係統中的主要思想,同時也是曖昧和矛盾的獨斷見解,也是許多世紀以來很多具有不同天賦才能的人所思考和爭論、嘲笑和崇敬的對象。
如果現在我們把意誌看作物自體,而把柏拉圖式的理念看作意誌在某一明確階段的直接客觀呈現,我們就會發現,康德的物自體和柏拉圖的理念,西方兩個最偉大哲學家的這兩個最曖昧的矛盾說法,的確不同,不過關係很密切,隻有在客觀環境下才能加以區別。這兩個偉大理論的主旨及內在的一致,因這兩位哲學家個性而顯著不同以至兩者是對彼此最好的解釋,就好像是殊途同歸的兩條道路。
康德物自體學說的大旨如下:
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不是物自體的特殊表現,隻是物自體的現象存在,時間、空間中的因果關係隻是知識的形式。不過,由於隻有通過時間、空間和因果關係才能產生雜多現象和生滅現象,因此它們也隻屬於現象界,而不屬於物自體。
但是,由於知識受這些形式所限,我們的所有經驗隻是關於現象的知識,不是關於物自體的知識。因此經驗的法則不能適用於物自體。這種情形甚至可以適用於我們的自我,而我們也把自我認作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