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陳溪早早就到了辦公室。看看台曆,又是個周三,她已經“擬單身”一周了。
這期間,周五的例會匯報時方浩儒按慣例問她一些公司人事的情況,算是兩人之間唯一一次麵對麵的交流,除此之外都沒有主動接近過她。不過他確實一直都在“用功”——每天清晨她打開門,都能看見門上掛著一個心形的玫瑰花環;每晚入睡前,必然會收到他發來的溫情短信,但自從上次求她未果,兩人便再沒通過電話。
畢竟已經共同生活了一年,陳溪也算了解方浩儒的個性——假如問題實際錯不在他,他也許會“反複糾纏”,覺得那是表現自己“男人大度”的時候;而今千真萬確是他的問題,他隻會俯首低氣地認一次錯,表現出悔過誠意後,如果仍舊無法挽回,便一定會咬著牙接受事實,用一種強韌的外表掩藏破碎的心,絕不讓任何人看到他傷得有多深,包括陳溪。如今除了氣惱這個男人犯了錯也“舍命不舍臉”的性格,她更怨恨他有精力扔那麽多破花、發那些幹巴巴的文字,就是不會多說一句話!以前追她的時候,躲他都沒用,圍追堵截地從沒客氣過,可現在呢……她說不許找,他居然就真的這麽聽話,好幾天都不見人影——根本不懂女人的心思!
抱怨歸抱怨,其實陳溪自己也明白,她在提出分居的時候是真的不想再見方浩儒。之所以現在又反過來埋怨人家,或許是因為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那種恨似乎淡了些,記憶中的恩愛氣息又濃了起來,於是立場漸漸不那麽堅定……繼而越來越想麵對麵地衝他發一頓火——反正要罵得到、打得著!
說到底,還是心裏有某種東西難以割舍。
與此同時,陳溪也預感到,自己決定婚姻的權利隻有一次。一旦明確了,以方浩儒那種斬釘截鐵的做派,他或許也不會再給她反悔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