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夥子繞道往回家的路上走去。他脫下軍服,換上一身農家子弟的裝束。眼下,他穿著一身藍的粗布衣服,配上他那黝黑的麻臉,看上去可真像個鄉下小夥子,活靈活現的王龍的後代。他的坐騎是一匹老白驢,一件破棉襖疊起來當作驢鞍,他時不時用光腳丫子踢踢老驢的肚子,催它趕路。看到他在炎炎夏日之下半睡不醒似的模樣,沒人會想象出他是在奉命送信,準備買三千支槍送到並不打仗的地方去。他不打瞌睡時,便邊走邊唱軍歌,他就喜歡唱歌。田裏的農民聽到他唱著軍歌,停下活,抬起頭來不安地打量著他,有個農民在他身後大聲嚷道:“該死的,唱什麽當兵小調——你倒是想把黑烏鴉唱回來不成?”
小夥子很開心,一路上還不時吐唾沫,東吐一口,西吐一口,顯得有點毫不在乎,並擺出一副想唱就唱的樣子。其實,除了軍歌,別的歌他也不會唱,他在行伍中混了這麽久,不可能要求他唱出的歌和農家小調一樣。
他在第三天中午到了家,在丁字路口,他下鞍步行,碰巧他的大堂兄在路邊閑逛。大堂兄一見是他,就止住打哈欠,忙招呼道:“嘿,當將官了吧?”
麻臉小子立即詼諧地回敬一句:“還沒哪,可我至少中了個第一名!”
他這麽說多少有點挖苦他的堂兄的意味,因為大家都知道,王地主夫婦倆總是吹噓他們如何教導大兒子念書,準備下一季送他去某個學府趕考,將來他準會成為一個大人物雲雲。但是,過了一季又一季,然後一年又一年,他卻從來沒有去趕過考。麻臉小子同他堂兄說話時看得出,他前一個晚上不知在什麽地方鬼混過,睡到現在才起床,而且也不是到什麽學校去,而是到茶館去混日子。這位堂兄既瞧不起人又愛挑刺,對麻臉小子上下打量了一番說:“至少中了第一名的將官連一件綢大褂也穿不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