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看戲時見到她的。在幕間休息的時候,應她的招呼,我走過去在她旁邊坐下。上一次見到她是很久以前了,若不是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我想我幾乎認不出她來。她開心地跟我交談起來:
“喂,自從第一次見麵以後有很多年沒見了,時間過得真快!我們已經都不年輕了。你還記得我初次見到你的情景嗎?你請我吃的中午飯。”
我當然記得。
那已經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個時候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區有一個小公寓,透過窗子剛好能俯瞰一個墓地。當時我的收入勉強可以維持靈魂和軀體在一起。
記得那時她讀了一本我的書,並寫信告訴我她的讀後感。我也回信以示感謝。不久我又收到她另一封信,信上說,她要經過巴黎,想要跟我聊聊;但由於她時間很有限,隻在下周四有點時間,那天的整個上午她在盧森堡公園,問我中午我能否請她在福約特餐廳吃點午餐。福約特是一家法國議員常去的餐廳,在那兒用餐遠遠超出我的經濟能力,我連想也沒有想過去那種地方。但我還是備感受寵若驚,由於那時我太年輕了,沒有學會對一位女士說“不”。(幾乎沒有男人會拒絕女士的請求,我這裏補充一下,男人隻有老到無論說什麽都對女人無足輕重的那個年紀,才能學會使用這招。)我還有八十法郎(金法郎)用來維持本月剩下日子的生活。簡單的午餐不應該超過十五法郎的花銷,如果我接下來的兩周不喝咖啡的話,我還能夠對付過去。
於是我回信,約她下周四中午十二點半在福約特餐廳見麵。
她沒有我想象中那麽年輕,從外表上看與其說是嫵媚迷人倒不如說是豐滿富態。她實際上已經是四十歲的女人了(一個頗具魅力的年紀,但並非屬於乍一看就能全然使人一見傾情的那種),她給我留下更多印象的是她那一口白白的大牙齒,以至超出了任何必要的東西。她很健談,但由於她似乎傾向於談論我,我做好了做個忠實聽眾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