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上懸匾額,稱“うつ”[349],不妥。勘解由小路二品禪門稱之為:“額懸くる”。將搭看台稱為“見物の棧敷うつ”,亦有不妥。一般說“搭天棚”或“建看台”。[350]
“焚護摩[351]”之說法亦有誤,應為“修する”“護摩する”等。
清閑寺僧正雲:“‘行法’之‘法’字,發清音不妥,當發濁音。”
日常用語中,如以上情況者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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