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流年急景,守一份深情

21 寄歐陽舍人書

曾鞏

宋仁宗慶曆六年(1046),歐陽修為曾鞏已經逝世的祖父寫了一篇墓誌銘。曾鞏為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寫下這篇文章,作為感謝信寄給了歐陽修。此文先說寫信的緣由及自己此時的心情,然後比較史傳和墓誌銘的異同,旨在感謝歐陽修對曾鞏祖父的誇耀,以及表達對歐陽修道德和文章的推崇。

去秋人還,蒙賜書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銘a,反複觀誦,感與慚並。

夫銘誌之著於世,義近於史,而亦有與史異者。蓋史之於善惡無所不書,而銘者,蓋古之人有功德、材行、誌義之美者,懼後世之不知,則必銘而見之,或納於廟,或存於墓,一也。苟其人之惡,則於銘乎何有?此其所以與史異也。

其辭之作,所以使死者無有所憾,生者得致其嚴。而善人喜於見傳,則勇於自立;惡人無有所紀,則以愧而懼。至於通材達識,義烈節士,嘉言善狀,皆見於篇,則足為後法。警勸之道,非近乎史,其將安近?

及世之衰,為人之子孫者,一欲褒揚其親而不本乎理b。故雖惡人,皆務勒銘以誇後世c。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為,又以其子孫之請也,書其惡焉,則人情之所不得,於是乎銘始不實。後之作銘者,常觀其人。苟托之非人,則書之非公與是,則不足以行世而傳後。故千百年來,公卿大夫至於裏巷之士莫不有銘,而傳者蓋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書之非公與是故也。

然則孰為其人而能盡公與是歟?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d。蓋有道德者之於惡人則不受而銘之,於眾人則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跡非,有意奸而外淑e,有善惡相懸而不可以實指,有實大於名,有名侈於實。猶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惡能辨之不惑,議之不徇?不惑不徇,則公且是矣。而其辭之不工,則世猶不傳,於是又在其文章兼勝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無以為也,豈非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