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人的家庭概況中,你就能看出他的不少事來。生活得好的人不是光精通某個行業的訣竅,他所操持的家裏通常沒有哪個人在當“老大”,而且裏頭會有真愛與真正的分享。
我曾去過有錢人的家裏,看到太太必須拜托先生給她足夠的錢去買她所需的衣物。我也去過窮人家裏,看到每次買東西夫妻都必須討論,以免沒有剩餘的錢可買食物。結果,貧窮的家庭因為分享的氣氛反而還快樂一些,盡管缺錢的事實令人心酸。
有時候,有人向我谘詢婚姻問題,我會幹脆建議他們離婚。給出這個建議基於很多理由,而且我敢向各位保證,理由都非同小可。我注意到在這類的案例中,缺乏分享的能力一定都榜上有名。在婚姻中,任何一方如果讓任何程度的拒絕分享成為習慣的話,都注定會引起更多的麻煩。
你會賺到錢,等你有錢時,一定要讓太太擁有可照自己的意思花用的私房錢。以金錢本身神聖不可侵犯的意義來說,這並不是“她”的錢。因為假如你在財務上遇到了困難,在健全美滿的婚姻裏,她也會把錢分享出來。如果你承認太太是個本身有自主權的人,這就是“她”的錢,因為她是你的伴侶,而不是用人。
我聽說過很多從美容院裏流傳出來的八卦,大多都是太太從先生身上攢錢的巧妙方法。不少人是必須趁著先生睡覺時從他的口袋裏摸幾塊錢出來。有的人則是瞎掰,說是要施舍或捐獻,或者騙說要幫孩子繳“學費”。顯然有很多太太是為了維持一個像樣的家而不得不出此下策,因為除了僅夠糊口的錢,先生就不願意多拿一點兒出來了。
另一方麵,有很多太太坐在美容院座位上時都透露說,她把買家用品的零用錢輸在打麻將或是這類消遣上,所以不能向先生坦白這種事。輸掉的很少是大錢,打麻將也不是罪過,對先生不坦白才是真正有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