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的發明,是人類的一個大進步。(一)有語言,然後人類能有明晰的概念。(二)有語言,然後這一個人的意思,能夠傳達給那一個人。(甲)而不須人人自學。(乙)且可將個人的行為,化作團體的行為。單有語言,還嫌其空間太狹,時間太短,於是又有文字,賦語言以形,以擴充其作用。總之,文字語言,是在空間上和時間上,把人類聯結為一的。人類是非團結不能進化的,團結的範圍愈廣,進化愈速,所以言語文字,實為文化進化中極重要的因素。
以語言表示意思,以文字表示語言,這是在語言文字,發達到一定階段之後看起來是如此。在語言文字萌芽之始,則並不是如此的。代表意思,多靠身勢。其中最重要的是手勢。中國文字中的“看”字,義為以手遮目,最能表示身勢語的遺跡。與語言同表一種意象的,則有圖畫。圖畫簡單化,即成象形文字。圖畫及初期的象形文字,都不是代表語言的。所以象形文字,最初未必有讀音。圖畫更無論了。到後來,事物繁複,身勢不夠表示,語言乃被迫而增加。語言是可以增加的,(一)圖畫及象形文字,則不能為無限的增加,且其所能增加之數,極為有限;(二)而凡意思皆用語言表示,業已成為習慣;於是又改用文字代表語言。文字既改為代表語言,自可用表示聲音之法造成,而不必專於象形,文字就造的多了。
文字有形、音、義三方麵,都是有變遷的。形的變遷,又有改變其字的構造,和筆畫形狀之異兩種,但除筆畫形狀之異一種外,其餘都非尋常人所知。字之有古音古義,每為尋常人所不知。至於字形構造之變,則新形既行,舊形旋廢,人並不知有此字。所以世俗所謂文字變遷,大概是指筆畫形狀之異。其大別為篆書、隸書、真書、草書、行書五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