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璞,我請問你,假如我說‘如果天下雨,那麽地濕’,可不可以因此就說‘地濕了,所以天下了雨’?”吳先生問。
“當然可以。”周文璞衝口而出。
“哦!你這人倒真是心直口快。”吳先生笑道,“那麽,灑水車灑過了街,地濕不濕?”
周文璞給這一問,愣住了。
“我再請問你,假若我們說‘如果某人嗜吸鴉片煙,那麽某人便麵黃肌瘦’,我們可不可以因此說‘某人麵黃肌瘦,所以某人是嗜吸鴉片煙的’?”
周文璞思索了一下:“當然不可以,也許某人營養不良,以致麵黃肌痩。”
“對了!……不過,你所舉的理由不是邏輯的理由,我們還得進一步研究這些語句之間的邏輯關係。像‘如果某人嗜吸鴉片煙,那麽某人便麵黃肌痩’,這樣的語句在舊式教科書中叫作假定語句hypothetical sentence)。為了種種理由,我們現在把它叫作條件語句(conditional sentence)。各位知道,這種語句在英文文法上被看作虛擬法(subjunctive mood)。可是,在邏輯上,把它看作直敘語句的一種。因此,各位別以為這樣的語句語氣不定,它照樣有所斷定(assert)。不過,它所斷說的不像直敘語句那樣,斷說‘某人嗜吸鴉片煙’和‘某人麵黃肌痩’這兩個語句是否各別地為真。這兩個語句在條件語句中是子句。條件語句所斷說的,是這整個語句中子句與子句之間有何真假關聯。
“我們知道邏輯不注意也更不研究經驗內容,而是注意和研究借語言表示出來的形式。因此,在這個語句裏,我們所要注重的和研究的不是‘某人嗜吸鴉片煙’和‘某人麵黃肌瘦’這些語句所表示的特殊經驗事物,而是‘如果怎樣,那麽怎樣’這樣的形式。這樣的形式,簡直可以寫……”吳先生一麵說,一麵拿起鉛筆在紙上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