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個人做任何一個行為,在他自己看來都有絕對的理由。
熊孩子的行為在他自己看來,總有他自己的理由,隻不過在我們看來是不對的,或者說是不成立的。一旦我們認為“不對”,我們習慣用自己的方式去強力壓製,以為說一不二地製止,給孩子施壓,他們就會印象深刻,就會知錯改錯。事實上,不是這樣的。
如果孩子覺得有理由這樣做,卻被凶悍指責,委屈的情緒上來了,全盤不接受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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