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家有熊孩子,媽媽這樣辦

獎勵結合懲罰,讓孩子遵守契約

韜韜幼時父母離異,或許是原生家庭的悲劇導致他少年時期異常叛逆。

韜韜與繼母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張,平時他總是對繼母橫眉冷對,心裏懷著很強烈的對抗情緒。有一次,韜韜逃課上網,被繼母批評了幾句,他差點揮拳相向。

後來,韜韜的爸爸和繼母專門向教育心理學專家請教方法。專家經過分析研究,了解到韜韜有一個愛好,就是特別喜歡編程,他逃課上網就是去編程論壇參加技術討論,而且韜韜很希望擁有一台自己的電腦。

心理專家與韜韜的父親、繼母商量,讓韜韜的繼母借給韜韜5000元買了一台電腦。繼母與韜韜訂立了這樣的一份契約,大概內容如下:阿姨借給韜韜5000元買一台他喜歡的電腦,韜韜以每月還200元的方式,在初中剩餘兩年半內完成歸還。韜韜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掙錢:

(1)韜韜待人有禮,即便在家中與爸爸、阿姨也能使用禮貌用語,每月可獲得30元。

(2)韜韜助人為樂,即便在家中,也能夠幫助爸爸、阿姨做力所能及的家事,並做好個人衛生管理,每月可獲得30元。

(3)韜韜正確使用電腦,不胡亂入網、不陷溺沉迷,定時休息,按時作息,每月可獲得40元。

(4)韜韜遵守學校紀律,團結幫助同學,校園表現良好,每月可獲得50元。

(5)韜韜積極上進,努力學習,月考各科成績達到A以上,每月可獲得50元。

如果全部做到,這些錢正好是200元。

韜韜要是做不到,就按以下條款給予處罰:

(1)按照未能做到的條款的價值,韜韜將在下一個月被限製使用電腦,每差30元,限製使用3天。

(2)韜韜如果連續兩個月什麽都做不到,就在第三個月完全剝奪電腦使用權利。

上述條款由父親做中間人,繼母負責執行。條款還規定,韜韜做了其他好事,可以向父親和繼母提出來,大家共同探討這件事的獎勵價值並給予額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