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Tulip Mania
這就是瘋狂的報應!
——盧梭
鬱金香——據說這個名稱來自土耳其語,意為纏頭巾,在16世紀中期被引進西歐。康拉德·格斯納(Conrad Gesner)聲稱自己是使鬱金香聲名遠揚的功臣,當時並沒有想到它會在世界範圍內引起巨大的**。他表示,自己是1559年在知名珍稀藝術品收藏家康塞勒·赫爾瓦特(Counsellor Herwart)位於奧格斯堡的花園中第一次看見鬱金香,這株花的球莖是這位收藏家君士坦丁堡的一個朋友送的。在君士坦丁堡,鬱金香一度深受當地人的喜愛。在此後的十至十一年間,鬱金香受到有錢人的大力追捧,尤其是在荷蘭和德意誌。阿姆斯特丹的富人會派人到君士坦丁堡,以高額的價格買下鬱金香球莖。1600年,英格蘭種下第一株從維也納引進的鬱金香。自此之後,鬱金香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喜愛,到了1634年,人們甚至認為,有錢人如果沒有在後院中種植鬱金香,就會被認為品位低下。除了富人,許多學者也熱愛鬱金香,如龐培·德安吉利斯(Pompeius de Angelis)和《論恒》(De Constantia)的作者利普修斯。擁有鬱金香的熱潮很快蔓延到中產階級,商人和店主開始暗中較量擁有的品種稀有度以及價格。哈勒姆的一個商人花掉一半的財產求得一株球莖,但他沒有想過轉賣獲利,隻是單純將其種在家中的溫室裏向朋友炫耀。
你一定會想,這種花必定具有非常罕見的優點,讓它能在天性謹慎的荷蘭人眼中如此珍貴。但鬱金香既不像玫瑰那般豔麗,也不像玫瑰那樣芬芳,其外表還不如香豌豆漂亮,花也不如二者持久。考利確實曾大力讚揚鬱金香。他說:
鬱金香欲開,豔壓群芳,
強韌的生命,如此驕傲,充滿活力;她有著世界上所沒有的色彩,
通過交混,她可以換上新容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