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要用的物品分類完畢,就該對不用的物品進行分類。
對不用的物品進行分類的標準,直截了當地說就是喜愛程度。仍然喜歡的物品不能扔掉,但可以清理掉不再喜歡的物品,讓它們去往更能發揮作用的地方。
對不怎麽熱愛物品的人來說,立即處理不用的物品很容易,所以可以很快地扔掉這些物品。
但是,對喜歡擁有物品的人來說,如何處理不用的物品是個非常微妙的問題。
除了能明確判定為垃圾的部分物品(如破襪子、不出墨水的鋼筆),整理其他不用的物品時,可能會因為各種理由感到難過。
因此,對於不用的東西,要根據是否喜歡進一步區分。要將物品依次拿起,思考自己如何看待它們以及擁有它們的原因。
如何對喜歡的物品和不喜歡的物品進行分類
給喜歡的物品和不喜歡的物品分類時,可以像從第97頁開始的內容那樣,根據具體情況,對要用的物品進一步細分,形成更多類別。
接著,利用標簽貼紙、紙袋、籃子,不要忘記在物品背麵的標簽上填寫定義,然後將同類物品匯集起來。
進行分類的一個主要原則是,對物品的感情隻有本人才清楚。
如果你對昂貴的名牌包不感興趣,卻很喜歡便宜的鑰匙扣,也不必感到矛盾。對物品的喜愛不需要理由,也無法由他人決定。你喜歡的物品會讓你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而將不喜歡的物品放在房間裏,會讓生活變得消極,所以最好盡快清理這些物品。
如何處理不確定是否喜歡的物品
我認為,在進行分類時,處理每件物品的時間最多為30秒。
但是,如果無法立即做出判斷,可以將那件物品暫時放入待定箱中,並且附上無法判斷的理由(見第80頁)。
話雖如此,如果輕易將物品放入待定箱中,整理工作就無法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