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出現的曆法,無論是巴比倫、埃及、希伯來曆法,還是希臘曆法,都是采用的陰曆,原因很簡單,因為月相的周期比太陽容易觀測。在這些曆法中理出規則,卻是相當複雜的一件事。
最早出現的埃及曆法並不是以朔望月為基本單位,而是將每月長度定為三十天,一年十二個月就相當於三百六十天。但這樣的長度其實不足一年,所以埃及人會在第十二個月份結束時補上五天。
希伯來曆法一開始是陰曆,後來才改為陽曆。所羅門國王任命十二位將軍,分別主掌一個月份,並明定大麥成熟的月份為元月。三年後,曆法與實際的季節會產生一個月的誤差,此時國王會下令增加閏月來補足天數。
現代伊斯蘭曆法並不采用補足天數的方式,而是采用純粹的陰曆,將一年區分為十二個二十九天與一個三十天。
瑪雅曆法由十八個二十天的月份組成,並添加第十九個月補足五天,這五天被認為是凶日。瑪雅人在其日曆中央記載有世界被大地震摧毀的末日日期,該日期是根據過去地震發生的時間推算得出的。
中國傳統曆法以十九年為一個周期,其中包括十二個太陰年——一年由十二個三十天的朔望月組成——與七個擁有十三個朔望月的閏年。麵麵俱到的劃分方式讓中國曆法兩千多年來沒有出現任何誤差。
——埃德蒙·威爾斯,《相對與絕對知識百科全書·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