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陰陽律師

第119章 誰才是殺人凶手

林雨晴瞠目結舌的,呆如木雞的看著我,一時之間找不到什麽話來搭茬了。

“林警官,我說的對嗎?還是凶手另有其人。”我再次詢問道。

這時,林雨晴方才緩過神來,尷尬的笑道:“不好意思,剛才走神了。我很奇怪,你並沒有參與案件調查,為什麽會知道這麽多呢?”

“我當然是通過你提供給我的線索來分析了。之前你就告訴了我,在給修水工人做筆錄的試試,他就說是他報的警,而且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金隊長。這時候,金隊長身上還在流血不止。證明了凶手剛行凶完。剛才我三種分析是,跳窗和躲在屋裏以及從大門逃出去。跳窗,窗台上並沒有腳印的痕跡,再說了那邊是光滑無比的,沒有著力點,跳窗就等於是自殺。其次是躲在屋裏,這種可能也是有的,除非就是殺人行凶後,驚動了左鄰右舍的,大家一起進去看,破壞了現場,這時候,凶手可以混在人群中走出來,這樣就神不知鬼不覺的。但是,這種可能也是行不通的,至少金隊長家裏出了金隊長和工人外,沒有其他人,監控也說明了,凶手並沒有驚動到大家。第三種就更加不可能了,因為視頻上就沒見誰從金隊長家裏出來過。這凶手要不是工人,那就隻有一種可能了,鬼魂殺人。”我再一次詳細的將三種可能分析給林雨晴聽。

“綜上分析,不難看出,凶手就是工人。他站在門前五分鍾,在做什麽呢?當然是在撬門了。進去了五分鍾又在做什麽呢,當然是行凶了。其他的還有什麽可以解釋的通的嗎?”我站定解體的補充道。

“你真是太厲害了,這樣都能分析出殺人凶手來。我們通過幾天的調查,才抓到了凶手, 你卻幾分鍾就完事了。我說你不當警察真是浪費了。”已經是第三個人在我麵前這樣說了,聽著也是習慣了吧。其實,警察和律師的職責差不多吧,都是為了伸張正義,要進行各種調查取證,偵破案子,找到相關的證據和線索。隻是每個職業的功能又不太一樣。律師的功能是保護當事人的利益,不管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一旦接手了,就必須對當事人負責。就算是個被定性為殺人凶手的罪犯,也是有權利請辯護律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