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會對自己的救命恩人有好感,可她明顯不記得自己了。
陸北辰眸光中掠過一抹失望,又快速恢複了平靜。
“還記得昨日的事嗎?”
“昨日什麽,昨日我上山挖商陸,本本分分,可沒做什麽。”沈秀雲直接矢口否認。
她不知道對麵的男人品行如何,若傳出去昨日她偷吃野兔事小,要是被眾人知道她昨日和一個男人在荒山野嶺相處那麽久,就是有嘴也說不清了。
她不想惹事的時候,裝慫賣傻是一把好手。
聽了這話,陸北辰眉毛一抬,笑意頃刻穿過金絲眼鏡。
沈秀雲被他盯的有些頭皮發麻,撇了撇嘴問道,“你笑什麽?”
陸北辰笑意不減,又好似有些不甘心的再次問道:“你真不認得我?”
沈秀雲眉頭微蹙起,輕輕歎了口氣,故作窘迫的垂著頭,“陸先生如此優秀,我從小生活在村子裏,沒見過大世麵,應該是不認識你的。”
她想著自己都這麽說了,識趣的人必然會把嘴巴閉上。
陸北辰果然不再多言,默默跟在她身旁。
沈秀雲唇角輕輕勾起,小樣!
“沈秀雲。”
陸北辰在心中反複念著,莫非是真不記得他了?
陸北辰搖搖頭,算了,她這麽做自然是有道理,況且昨晚這饞嘴的姑娘淨忙著吃兔肉了,或許真沒看清自己也不一定。
而且就算是隱瞞,她這麽做,也自然是有她的道理的。
說話間倆人到了公交車站。
沈秀雲吞吞吐吐的小聲道:“結婚可是一輩子的大事,就算,假如,我真救了你,你也不至於以身相許吧?”
一本正經的陸北辰,差點被她給逗得笑出聲來,無奈道:“要說以身相許,也應該是你吧?”
“為什麽?是我救得你......”
沈秀雲嘟囔了一嘴,倒也沒真的將此事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