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吃比薩嗎?”
歹徒像舉起獎杯一樣舉起盒子。光是氣味就足以讓JJ反胃。以前每到周二,JJ都會放肆吃一頓,不僅是比薩,肉也要管夠,再配上全糖百事可樂,還有本傑瑞[1]巧克力軟糖布朗尼,第二天在健身房加倍鍛煉。她覺得要是能活著出去,自己再也不會吃比薩了。
“沒人吃?我得說,你們真是錯過了一頓美餐,絕對超讚的比薩。”
歹徒撩起麵罩咬了一口。JJ趁機瞥見了他的下巴和嘴巴,還注意到了他的一口爛牙。JJ心想,有這樣的牙齒,大概不是加州本地人,即便是,也是低收入人群。考慮這些沒什麽意義,如果他真那麽窮,為什麽要捐了那六百萬?
吃完之後,歹徒把手在褲子上擦了擦。他在人質前來回踱了一陣子。JJ用餘光注視著他。他走起路來悠閑愜意,肩膀也跟著一搖一擺。她以前見過這種姿勢,可就是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很快,她想起來了,答案可不太好。她看過電視上關於阿富汗和巴格達的新聞報道,士兵們就是這麽走路的。那種鬼地方,太陽能把石頭曬成沙子。
JJ知道這回肯定沒錯。她之所以這麽成功,就是因為她一向看人很準,這家夥的言行舉止告訴她,他當過兵,而且參加過戰爭。她推算,以他的年齡來說,參加第二次海灣戰爭太大了,越戰的話又太年輕了,所以他極有可能參加過沙漠風暴[2]。
這就能解釋,為何他玩起槍支炸藥如此得心應手。這也能解釋,為什麽他這一秒殺了人,下一秒就好像什麽都沒發生。一批士兵要在營地駐紮幾個月,如果持續保持戰鬥狀態,會把他們逼瘋。為了避免精神崩潰,他們需要在戰爭間歇“關掉”自己,就像這個家夥一樣,與外界撇清關係。
兩個細節證實了JJ的判斷。首先是歹徒拿槍的方式。他左手支撐著槍管,右手食指彎曲,放在扳機環外麵,槍舉得很高,時刻準備射擊,這是士兵拿槍的方式。獵人可完全不同,獵人會把槍放得很低,顯得遊刃有餘,需要的時候,他們會仔細瞄準,等待完美的時機,然後扣動扳機。在交戰地帶你可不敢有這樣的奢望,你射擊的對象通常是會還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