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慈善超越了一般意義上的公益活動,它意味著要多做好事少做壞事,播撒文明的種子,廣泛傳遞健康、正義和幸福的福音。因此我一直認為,這種慈善指的是精力、時間或財富的投入,它囊括很多方麵,包括為員工提供豐厚薪酬的能力,拓展和發展現有資源的能力,為員工提供良好發展機會和健康工作環境的能力,等等。對於一個企業來說,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慈善。當然了,也隻有這種慈善,才能走出單純發薪水的狹隘局麵,帶來持久而有益的結果。
當然,這隻是我的看法。我經常在想,如果這種論斷可以成立,那麽慈善事業的領域將會變得多麽寬廣,甚至是無邊無際。我的這種想法,肯定會遭到有些人的反駁。他們會認為,日常工作是一回事,慈善事業是另外一回事,兩者風馬牛不相及。對於這種觀點,我持否定意見。一個隻有在星期天才有時間發善心的人,能成為這個國家慈善事業的支柱嗎?當然不能。說到這裏,我得請求大家原諒,我發現自己頻頻提起這些事務繁忙的商人,但我又不得不提起他們,因為他們是慈善事業最需要的人。我有一些朋友,他們一直熱衷於慈善事業,致力於慈善事業的發展,把慈善事業當成了自己的長期責任,而不是僅把它當成暫時的任務。他們常常麵對外界的懷疑,冒著巨大的風險,接手一些前途莫測的企業,然後用盡心力使企業發展壯大,走向成功。他們這樣做,其實並不僅僅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造福人類的崇高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