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心理物理學的設想
古斯塔夫·費希納是一位牧師的兒子,但是他的父親並不是一個迷信“神”的宗教人士。有一次,這位老先生在教堂上安裝了一根避雷針。大家認為這完全是多此一舉,有人對他說:“上帝會保護自己不被雷劈的!”老先生回答說:“也許吧,但是物理規律必須得到尊重。”
有了一位這樣的父親,費希納自然對物理學充滿興趣,但是不知為何,他進入大學之後卻選擇了醫學專業。1822年,費希納獲得了醫學學位,並來到萊比錫大學任教。
任教期間,費希納又把興趣再次轉移到了物理學上。在接下來的十年時間裏,他出版了四十多本物理學著作,在物理學界獲得了聲譽。
1839年,在一次物理實驗中,費希納不慎傷到了眼睛,因此辭去物理學教職。之後的三年時間裏,他陷入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危機之中,無心工作。
直到三年之後,費希納發現自己的眼睛突然康複,這是一個奇跡,在他看來,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是神的眷顧。
康複之後,費希納放棄了物理學的研究,轉而研究心理學。不過,物理學已經成為他的一種思考方式,所以他雖然轉行了,但還是常常用物理學的方法去研究心理學。例如他為了研究兩個觸點的最小距離,便用圓規紮人的皮膚,最後發現,在指尖上,兩個圓規尖相距0.22厘米時,人才能感受到是兩個東西在紮自己,如果小於這一距離,就會感覺是一個東西紮。在嘴唇上,這一距離變成了0.3厘米。在背部,則是4.06厘米。
在費希納的那個時代,馮特等人雖然力求讓心理學實驗變得更加科學,但是他們都沒有達到像費希納這般精確的程度。在其他心理學家看來,費希納用這種方式研究心理學是不可取的。例如詹姆斯就說:“費希納的著作很透徹也很精妙,但是在我看來,這並不是研究心理學的正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