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就是我大學一年級時候的生活,大學二年級之後,我迎來了一些新的改變。
我在拉德克利夫學院上一年級的時候寫過一些文章,《少女時代》中的那一部分就是那時候完成的文章所集成的。當時柯蘭老師教授我文學課,每星期我都會寫一篇,最初我並沒有想過它們有一天會被整理出版。有一天,《淑女書報》的主編突然出現在我的麵前,他對我說:“我們非常希望能在雜誌上以連載的方式刊登你的傳記,還希望你能給我們提供幫助。”
我非常吃驚,但還是以功課太忙為由婉拒了他,可他卻堅持說道:“你已經在文學課上寫了很多不是嗎?”
我更加驚詫了:“怎麽你連這個都知道?”
主編笑了,帶著幾分得意說道:“誰讓我正是吃這行飯的呢?”
緊接著,他又繼續說服我,說隻要將我在學校完成的文章稍加修改,就可以直接刊登在雜誌上了,這項工作並不困難。
最後,我在合約上簽了字,答應將《少女時代》的原稿在《淑女書報》上進行連載,報酬為3000美元。說實在的,我當時被3000美元的報酬**了,以至於我完全忘記那本稿子實際上隻完成了一半,當然更沒有考慮過,完成後半部分可能會給我帶來的種種困難。我承認,當時的我確實有些得意忘形。很快,我就嚐到了在衝動時下決定所帶來的苦果,我的寫作越往後就越發棘手了。
我並不是一名專業的作家,根本不懂得如何將現有材料進行加工之後,直接變成雜誌所需要的文字。我甚至對“截稿日期”全無概念,是一個完完全全的外行人,我感到了勝任這份工作的艱辛。
很多時候,雜誌社拍來的電報都讓我感到不知所措,例如,“請立刻將下一章寄來”或者“第6頁和第7頁之間的關係交代得有些模糊,請立即回電予以說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