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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最具摧毀性的“凶器”

在喜怒哀樂等各種情緒中,憤怒無疑是最為激烈的一種情緒表達。在生活中,很多人就是因為無法控製自己憤怒的情緒,而在衝動之下做出難以挽回的事情的。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在遭遇不如意的事情時,每個人都會產生憤怒情緒,這本無可厚非,但如果不能好好控製這種情緒,動輒就不分場合地大叫大嚷,甚至拍桌子、砸板凳、對人拳腳相向等,那就實在過分了。過於激烈的情緒表達不僅會對自己造成傷害,也容易讓周圍的人無辜遭到“池魚之殃”。可以說,在社會交往中,憤怒無疑是最具摧毀性的“凶器”。

俗話說“氣大傷身”,這其實是有一定科學道理的,美國生理學家愛爾瑪就做過這樣的一個實驗:他將一些玻璃管插入零攝氏度的冰水混合容器中,然後收集人們在不同情緒狀態下呼出的氣體,並將這些氣體分別溶於溶液中。結果顯示,當人處於平和的情緒狀態時,所呼出的氣體溶於水後,溶液呈現澄清狀態;當人的情緒處於悲痛中時,水中出現白色沉澱;當人處於憤怒的情緒狀態中時,則會出現紫色沉澱。之後,愛爾瑪將這些溶液分別注射在試驗用的小白鼠身上,結果發現,“債怒氣體”的溶液在幾分鍾之內就會致使小白鼠死亡。

根據這個實驗,愛爾瑪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人的憤怒情緒狀態每持續10分鍾,就會消耗掉不亞於參加一次300米賽跑的能量。可見,憤怒情緒所引起的人體生理反應是非常激烈的,而在這種狀態下產生的分泌物顯然比其他情緒狀態下產生的分泌物要更具毒性。所以,“氣大傷身”不僅僅隻是一句規勸,容易生氣、憤怒的人,往往都很難擁有健康。

生活永遠不可能萬事如意,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煩心事,很多你在當下難以接受的事情,在很久之後回過頭來看,其實也不過隻是人生的一個小插曲罷了,根本不值得你為之而動怒。能夠解決的事情,無須為之而生氣;不能解決的事情,哪怕把自己氣炸也無法做出任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