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閨蜜思敏是高中認識的,當時我們被分在一個班,朝夕相處,彼此了解,之後成為了很好的朋友。這些年,我們一起經曆了高考、上大學、戀愛、失戀、找工作、辭職等諸多事情,雖然期間彼此的一些故事曾在不同的城市上演,但我們總能創造出一個又一個聚會的理由,並且樂此不疲。
高考結束之後,我們來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當然,由於當年條件有限,資金問題,年齡也比較小,我們隻是一起簡單旅行了一次,可以理解為一日遊。
我們的大學,在不同的城市,但是每逢對方生日的時候,我們都會去對方的學校,送上一份精心準備的禮物。我們的禮物並不貴重,有時是一本書,有時是一支口紅,或者一件衣服,卻能感覺到彼此的珍惜。
工作之後,如果沒有極特殊的情況,我們會固定在周六相約,放下手機,好好說說話。
簽第一筆單,做好第一個大客戶,跳槽到一個更好的公司……這些年工作上的每一個進步,我和思敏都會慶祝一下,有時是去吃一頓大餐,有時是去看一場電影,有時是去商場挑一件禮物作為獎勵。
甚至,我們連分手都是有儀式感的。一段感情走不下去的時候,我和思敏一定會當麵跟對方說清楚,一起吃一次散夥飯,然後彼此祝福。
有同學得知後,私底下說我們過於矯情,我不讚同,我們隻是講究儀式感罷了。
儀式感不是矯情,而是來源於對生活的熱愛。我們隻是通過一些儀式感的行為來提醒自己,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
真正的生活需要一些儀式感,這是我一直堅持的生活理念。
在著名童話《小王子》中,有一幕對儀式感的描寫,令我印象深刻。
小王子馴養了一隻狐狸,第二天小王子去看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