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和陳明離婚了。直到手裏拿著那個寫著“離婚證”三個字的小本本,李雪還有些回不過神來,她怎麽也想不到自己的婚姻竟會是這樣的結局。
李雪和陳明是高中同學。那時候,李雪是校花,身邊有許多追求者,陳明就是其中之一。
一開始,李雪對陳明沒有特別的感覺,雖然陳明也很優秀,但在眾多追求者中並不是最出色的。但是陳明這個人非常執著,整整追了李雪三年,就連高考後報誌願都是照著李雪抄的。最後,陳明如願以償地和李雪上了同一所大學,李雪也終於被陳明打動,成為他的女朋友。
有人說過,男女之間的感情就像一場博弈。
在李雪與陳明的這場博弈中,一開始顯然是李雪占盡優勢。李雪也深知這一點,因此在和陳明的相處中從來不掩飾自己的壞脾氣,有時甚至還會無理取鬧,常常是五天一大“作”、三天一小“作”。
陳明性格比較穩重,脾氣也好,對李雪的“作”一直抱著寬容和退讓的態度。一是因為他真的很愛李雪,二是覺得女孩子“作”一些沒有什麽大不了的,男友就應該寵著和愛著對方。
當然,兩人也曾發生一些爭吵和摩擦,但絕大多數時候都是以陳明低頭認錯而告終。
大學畢業之後,李雪和陳明結婚了。很快,李雪就懷孕了,便一直待在家裏。等到孩子出生以後,李雪把絕大部分的精力放在照顧孩子上,自然就沒有辦法找工作。就這樣,在一步步主動或被動的選擇下,李雪成為一名全職媽媽。
自從有了孩子,家庭開銷就大了很多。為了緩解家庭的經濟壓力,陳明向公司提交申請,調職到一個需要經常出差但薪水更高的崗位上。這樣一來,陳明的工作越來越忙,時常加班加點、出差、應酬,幾乎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和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