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性錯誤
文:連諫
被愛的很苦惱的人:你好
你是我做情感谘詢以來,接受的第一個甜蜜苦惱谘詢。
你認為和丈夫相愛卻又不能相互相信是因為過早地發生了情色關係,從而導致了自己在對方心裏缺乏被信任感,看上去也確實是這麽回事,其實,是你們事情給淺表化了,要按你這說法,那些戀愛了很長時間才發生情色關係的男女們應該深深信任對方才是,事實卻是,在生活中,有多少對相互猜疑、忙著偵察對方外遇蹤跡並時刻準備著捉奸在床的夫妻呀?所以說,事情根本不是你認為的那樣。
相識相愛多久才發生身體關係,和信任度沒有直接的關係。
回應你被盯得太緊的苦惱時,你丈夫也說了句實話,不是他不相信你,而是他不相信男人,因為男人這種動物,在情色上天生具有主動侵略性,而他還有一句沒對你說出口的話是,他很了解你,當類似情景發生,你可能會礙於情麵,難以抵擋拒絕,比較容易被厚臉皮的男人們給算計了。這不是危言聳聽,大多數沒有被曝光的男女情色關係中,隻有20%是真正的出於對彼此的好感,有30%是出於某些需要與企圖,那更多的50%不過是男人臨時起意,而女方礙於情麵難以拒絕,把性當成一個臨時性的小禮物給送了出去,當然,這樣的臨時性情色關係大多會成為女人羞於啟齒的小秘密,不會持久也不會發展成什麽驚天動地的情色事件,可它的隱性存在,對男人們來說,是個不小的威脅。
靜心想一下,我們就會感受到這樣一種狀況:越是愛對方就會越是患得患失,你對對方愛得有多深就會有多深的自卑,越自卑就會越是患得患失……從而形成一種讓我們寢食不安的循環,好像全世界的異性都在虎視眈眈著我們心愛的人,這豈不是與人常言的‘愛某個人就要信任某個人’的說法完全背道而馳嗎?到底是我們不夠相愛,還是那句常言有悖於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