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諫
18歲時,他和春風一起,站在她麵前,那時的街上到處都是櫻花,粉粉的紅,他說:它們多像你的臉。
那一年,他20歲,在她麵前的樣子像棵茁壯而蓬勃的楊樹。
他總要轉三次車,從城市一端的學校跑到城市另一端的海邊去看她,然後,兩人坐在沙灘上聊啊聊啊,有好幾次,聊得他錯過了末班車,每當這時,她就會內疚地看著他,不知怎麽辦才好,那時的他們都很窮,他是來自鄉下的窮學生,她是個住集體宿舍沒多少錢的打工妹,既打不起出租也住不起哪怕是最便宜的小旅館。
每每這樣的夜晚,他送是說沒事沒事,我得過馬拉鬆冠軍呢。
事後,她問:你是怎樣一步一步丈量完那15公裏夜路的?
他笑:每走一步想你一次,就到了,很快的。
她的臉就紅了,那麽長的路,他要想多少次呢?
有一天,他興衝衝地跑來告訴她,再也不用擔心聊忘了時間趕不上末班車了,因為他買了一輛二手自行車,是做了兩個月家教賺來的。他那麽興奮,就像意外得到了大禮包的小孩,拍著車座,讓她上去,然後,駝著她,沿著沿海一線,騎啊騎啊,他用那輛單車馱著她走遍了青島的大街小巷,有時,她想從後麵圈住他的腰,像甜蜜的戀人一樣,把臉埋在他背上。
可她不敢,他是大學生,她卻隻是個漂在城市的打工妹,在他麵前,自卑像一根細細的索,讓她連和他對視的勇氣都沒有。
他一來,工友們就會打趣說:嗨,你男朋友來了。我緋紅著臉跑出去,可她真的不知道該怎樣看待兩人之間的關係,是友情還是愛情?
他沒說過她也沒問,他總叫她小傻瓜。
看見他,她總是遠遠地笑,一直笑到他近了近了到眼前了。
她一直在等他開口說出那三個字,等到20歲了,他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