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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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單業務,讓我思忱、猶疑,良久。
我經營一家小型公司,主要業務是獵人,就如現在,A公司頗是欣賞在B公司就職的馮淩霄,而A公司又不好直接出麵,便委托我出麵挖寶。
或許,對於別人,這隻是個普通的名字,對我,他是大名鼎鼎的馮淩霄,因為,我曾愛他,那麽深,而他,回報我傷害,勢如破竹。
十年了,我無法忘記他的名字,他曾在眾目睽睽之下,指了我的鼻子,聲厲言苛地稱我潑婦。我不過18歲,芝蘭明知我對他的愛,宛如一樹盛開的梨花,依然要不管不顧地追他,在學校食堂,我請她不要碰我的愛情,她不言不語地驕傲冷笑,終於將我刺傷,我用勺子扔了她,打碎了她的眼鏡,馮淩霄出現時,她開始捂著臉哭,我像一匹氣咻咻的獸,立在人群中,馮淩霄看看她又看看我,然後,說了那個令我終生難忘的詞,再然後,我失去了人生的第一場愛情。
大學四年,我像孟薑女一樣,等了又等地等到了他和芝蘭的愛情不得善終。除了短暫的幸災樂禍,又有什麽用?他不愛我了。
他那麽帥,每個認識他的女孩,都曾為之做夢。這樣的男子,適合用來戀愛,滿足青澀的虛榮,用來陪伴終生,需要承受多少驚嚇、儲備多少勇敢才成?為此,畢業前夕,我向芝蘭真誠道謝,不說緣由,她冷眼看著我:言不由衷。
彼時,我竊笑她放棄自尊,盲目癡情。
而十年後,麵對馮淩霄的名字,我真切體味了她的鄙薄,果然是,言不由衷。我是這樣的興奮踟躇,在夜裏,拚命想像再見伊始,他會使用什麽表情?白天,我逛商場轉專賣店,回憶他喜歡的顏色,想像哪款衣服會襯托出我全部的美麗。
每一場非自然死亡的愛情,都不會被忘記。
被辜負者將銘記辜負者的名字並無時無刻不在蓄積力量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