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諫
朋友跟我講了一個故事。她的鄰居是個中年漢子,下崗後在樓下開了一間小賣店,整日裏兢兢業業地在店裏忙著,街坊們很是照顧他的生意,生意漸漸有了顏色。
前年夏天的晚上,朋友下樓去買東西,突然發現鄰居的小店不營業了,朋友敲了半天門,小店主人細聲低氣地詢問半天才開了門。朋友很是奇怪,問他這是怎麽了,開店怎麽跟躲賊似的?小店主人支吾半天才說,最近這一陣子,晚上經常遭遇一蒙麵歹人晃著刀子進來敲詐勒索,被折騰怕了,索性晚上就不開門了。朋友憤慨又唏噓,慫恿他報警。他不肯,被朋友說急了,才說,雖然那歹人蒙著麵,但他還是從聲音上聽出了他的身份,是相鄰樓上的一年輕人,自小沒了母親,從十幾歲起跟著社會上的一撥混子遊**街頭,在街坊們眼裏,是個劣跡斑斑的混帳家夥。
朋友說既然你都知道做案人是誰了,就更要去報警。小店主人說了一番話,讓朋友很是汗顏,他言下之意是這孩子自小沒母親,已夠可憐的了,人都是邊摔跟頭邊成長的,也許總有一天他會幡然醒悟成浪子回頭金不換,報警也就是把他送進監獄呆上那麽一二年,有什麽用呢?說不準他會因為有了劣跡紀錄而破罐子破摔著變成一徹底的壞人了,所以呢,他斟酌再三,決定還是寬容一點,給他留一隙回頭的路吧。
朋友唏噓,感念於他的善良寬容,也就不再說什麽了。
隻是,那混帳年輕人並沒因小店主人的寬容而改過自新,大約一年後,他惹下了命案被捕,因早已惡事累累,警察在媒體上發了新聞,讓受過此人迫害的人前去舉證以做量刑依據。有好事的人問開小賣店主人是不是也去跟警察說一下他的惡行,小店主人春風滿麵地說在看了報紙後的第一時間,他就去了。以前,他之所以不報案,不過是怕他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