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城,我終於找到了一份工作。
一家餐館的招聘廣告上寫著“招聘服務員,底薪加提成2300,包食宿。”
我推門進去。
店主是一對四十出頭的夫妻。
店麵不大,有十幾張桌子。
有家常菜,有水餃,也有拉麵、米線。
“會做飯麽?”
“會。”
“能吃苦麽?”
“能。”
我沒有說瞎話,在家的時候,家務都是我幹的。
“先試用一個星期,管吃住,但是沒工錢。過了試用期,工資1200,行就幹,不行拉倒。”老板用牙簽一邊剔牙,一邊對我說。
“不是2300麽?”我小心翼翼地問。
“那是加上提成!現在你一個新來的服務生,什麽貢獻都沒有,能有提成麽?不過別急,以後再說。”老板很隨意地說。
我看出來了,這是在敷衍我。
什麽提成,都是沒影的事。
但我現在也沒有資格挑三揀四,先穩定下來才是最重要的。
於是點頭答應。
“有身份證麽?我要登記一下。”老板伸手管我要身份證。
我呆住了。
此時才意識到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我身上沒有身份證。
身份證還在我原來的家裏麵。
換親的時候,根本就沒帶走。
在農村,沒人會在乎你有沒有身份證。
可在省城,又不一樣了。
見我如此,老板一腆肚子:“沒身份證不行啊,上麵有人會查的,那我們可不敢用你。”
我沒有辦法,隻能表示歉意要離開。
“你等一下。”老板娘卻喊住了我。
我站住。
“你身上沒什麽事吧?”
“我沒有,就是身份證忘在老家了。”
“第一次來城裏打工?”
“嗯。”
“哎,看你這姑娘也怪可憐的,這樣吧,我發發善心,你就在這幹吧。機靈點,如果有人問你身份證的事,你就說坐公交車被偷了知道麽?”老板娘囑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