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餐館,我驚訝看到,溫紹年居然還沒走,仍留在外麵,像是在等著我。
見我出來,他迎了上來,臉色有些難看。
“剛才你就不應該撿地上的錢,他們太欺負人了!你這麽軟弱,就是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讓那些人以後隻會變本加厲,永遠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那樣這個社會還怎麽進步?為了一點錢就如此卑微,真的不值得!”
溫紹年的話,是對我的數落。
指責我沒有出息,沒有骨氣。
在他正在和老板娘據理力爭的時候,我卻慫了,退縮了,讓他很尷尬,甚至有些裏外不是人。
看著溫紹年氣得鼓鼓的腮幫,估計是覺得自己被背叛了。
被隊友背後插刀了吧?
可我一點都沒有愧疚的意思。
溫紹年,你想我怎麽做?
與老板娘大鬧一場?
拿起地上的錢,狠狠地砸回老板娘的臉上,告訴她我的尊嚴是無價的?
你的臭錢我不稀罕?
然後幹淨利落地摔門離去?
我也想這麽瀟灑。
可我沒有瀟灑的資本。
那700元錢,是我一個月起早貪黑換來的。
每一分、每一毛,都浸透了我的汗水。
我必須要拿回來。
不管是被扔在了地上,還是被扔進了廁所。
我都會拿回來。
我不覺得這樣就沒自尊了。
因為這都是我應得的,我心安理得。
而你溫紹年,你這樣的城裏大少爺,你根本不知道我這錢掙得有多辛苦。
我沒法和你一樣那麽任性。
張口閉口都是人格,都是尊嚴。
我得先填飽了肚子,在刮風下雨時有一個躲避的地方後,才會去奢求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
至於社會進步?
和我又有什麽關係?
但我並沒有解釋。
因為說了,他也不會理解。
因為我們就是兩個世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