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沈燁紋身的紋身師叫盧卡斯,不是外國人。
就是宋城本地的,沒多少人知道他本名叫什麽。
而沈燁,是盧卡斯見過的最特殊的顧客。
先前給他紋左肩那匹狼的時候,他覺得從勾形到填色,至少得三次才能完成。
畢竟那麽大的圖,又不打麻藥的,一針針地紮上去,後麵會越來越疼。
沒幾個人能忍受得下來將近十個小時的紮圖。
但這位客人,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
肩膀上那個圖,花了一個通宵紮出來的。
他累得快死了,紮了半個肩膀紋身的沈燁,一點反應都沒有。
沈燁過去的時候店裏已經沒有其他人了,他往椅子那邊坐下,單手就把上衣給脫了。
盧卡斯嘖了一聲,“您這也太直接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要幹什麽呢。”
椅子上的沈燁摸了桌上的打火機,點了煙,“隨便紮。”
“你上次至少還有想法,這次連想法都沒有。這位帥哥,紋身這個東西,一旦紮上了,就洗不掉了。就算現在有激光洗圖,但也沒辦法做到完全沒有痕跡。”
沈燁也沒說什麽,隻是在手機相冊裏翻看著什麽。
沒多久,他將圖放在了盧卡斯麵前。
盧卡斯啊了一聲,“你追星啊?但是把女明星紋在背上什麽的,人家又不知道。”
沈燁:“……”
盧卡斯了然,“那你把圖發給我,我先在你背上勾圖。還是一個晚上做完嗎?主要我今天工作一天了,別熬我了……”
“就今天。”
“行吧……”盧卡斯把微卷的頭發在腦後梳了一個小發髻,戴上口罩拿起畫筆開始在沈燁後背畫圖。
他一邊畫,一邊說:“你真是我見過最能忍痛的人了,雖然紋身的痛感就相當於被蚊子咬了一下,但傷害是持續疊加的。但你的痛感神經好像沒有,聲兒都不吭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