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盛唐興旺一百年

第十二回 張亮蒙冤赴刑場 太子順勢固儲位

李世民凝神閱讀來書,眉宇間漸漸隆起一團疙瘩。他很快將來書讀完,然後吩咐褚遂良道:“你去大理寺向孫伏伽傳達朕之旨意,讓他帶人連夜奔赴洛陽,把張亮擒拿回京勘問。”

褚遂良轉身要走,李世民又叫住他,說道:“孫伏伽文弱之吏,讓他擒拿張亮,恐怕有些勉為其難。這樣吧,你讓孫伏伽在寺內等候,朕讓常何帶領三百宿衛與其會齊,然後赴洛陽公幹。”

褚遂良說道:“張亮為陛下多年的股肱之臣,如今去擒拿他,臣恐怕口說無憑,陛下最好賜一手詔讓常何隨身攜帶。”

李世民擺手道:“罷了,朗朗乾坤,清明宇內,由朕身邊之人前去傳旨,誰敢不聽?讓他們速去速回,張亮來京後,可由孫伏伽親自審問。”

數日後,張亮被孫伏伽、常何鎖拿入京,並隨帶了一幹人證。孫伏伽逐個審問,張亮的乖張之行漸漸顯露出來。

李世民即位以後,張亮因保據洛陽且能聯絡山東豪傑,成為李世民爭奪皇位的後方根據地而有大功,被授為鄖國公,先後出任豳州、夏州都督,相州大都督長史,洛州都督等職。其任相州大都督長史時,相州大都督由魏王李泰遙領,其實相州還由張亮全權主政。

張亮一開始在各州主政的時候,密遣手下到轄區內伺察人之善惡,抑豪強而恤貧弱,在轄下民眾中贏得了相當好的口碑。但他自從休掉結發妻子,更娶李氏為妻之後,性情大變,仿佛換了一個人兒。

李氏算來是李神通已出五服的本家女兒,如今李家坐了天下,她也算是沾了皇親。此女生得美貌,做姑娘的時候就行為不檢,與人私通多次,名聲不佳。她一日在洛陽見到張亮,見他生得倜儻風流,又是當今皇帝的心腹之臣,就一心想嫁給他,央求家人向張亮提親。張亮心有智謀,頗有逢迎之才,他見此女為皇親,模樣還生得相當美貌,與自己結發妻子相比,無疑天人一般。遂滿口答應,轉而與結發妻子商議離婚之事。當時,男子休妻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七出”,即妻子觸犯了“無子、**逸、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七項名目的任何一條,男子就可以強製性休妻;二是“義絕”,即“夫犯妻族”“妻犯夫族”“夫族妻族相犯”“妻犯夫”時,由官府強製離異;三是“和離”,即夫妻雙方協商同意,協議離婚。張亮結發妻子一直恪守婦道,且為張亮生了二子一女,張亮找不出理由強製休妻,隻好厚著臉皮與其相商,其夫人見事已至此,無可奈何,隻好答應離婚,搬出張府另選宅居住,並誓言此生不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