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劉某開車到家裏給嶽父過生日,小舅子要出門取蛋糕,也沒跟姐夫打招呼,拿起桌上的車鑰匙就開車去了城西蛋糕店,結果與迎麵駛來的一輛車相撞,造成對方頭部重傷。那麽借車給別人開發生車禍,該由誰來賠償呢?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用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借用人應當自己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的出借人如果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如果有過錯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裏的過錯主要表現為:明知借用人沒有駕駛資質;明知借用人處於不適駕狀態(如醉酒),不予阻止;明知自己的機動車有故障不予告知等情形。因此,隻要不存在上述過錯情形,小舅子把車開走,出了事故,賠償責任由小舅子承擔。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