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最新修訂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麵發展,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作用,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製定本法。

第二條 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麵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采取必要措施,促進男女平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禁止排斥、限製婦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項權益。

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婦女權益保障工作的領導,建立政府主導、各方協同、社會參與的保障婦女權益工作機製。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婦女權益的保障工作。

第四條 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依法保障婦女的權益。

國家采取有效措施,為婦女依法行使權利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 國務院製定和組織實施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和促進婦女在各領域的全麵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製定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婦女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婦女權益保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

第六條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和地方各級婦女聯合會依照法律和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代表和維護各族各界婦女的利益,做好維護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麵發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