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鴻飛出馬,速度必須快。
前後加起來還不到十分鍾,刊號就已經拿到了。
陳默把各個實驗室的負責人召集到一起,將辦學刊的事情告訴大家。
負責人全都歡呼起來。
“太好了,終於可以發論文了!”
“我們早就等待這一天了!”
“感謝默神!”
看到大家如此熱情,陳默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這事怪我了,應該早些把學刊辦起來。”
“默神,這事也不能怪你。咱們研究中心的研究太超前了,我們都理解。”
跟隨陳默最久的封子期說道。
其他人也紛紛點頭稱是。
陳默研究中心的項目都是超越時代十年二十年甚至幾十年的課題,從保密的角度來說,確實不適合隨便發表論文。
“不管怎麽說,還是應該給大家一個發表論文的地方,還好現在也不算太遲。不過我們也要製定一個準則,什麽樣的論文可以發,什麽樣的論文不能發,大家一起商量一下吧。”
陳默帶著負責人們商議起來。
最後大家一致商定:
領先時代十年以內的項目,可以隨時發表論文。
領先時代在十年至二十年之間的項目,論文需經過審核才能發表。
領先時代二十年以上的項目,一概不得發表論文。
在場的各負責人組成的評審會對所有待發表論文進行審核。
陳默不參與具體評審,但擁有一票否決權。
商議完畢,有人又提出一個問題。
“默神,學刊接不接受外部人員發表論文?”
通常來說,無論是哪一級的學刊,都會接受外部論文,否則隻能算是內部資料。
而內部資料,自然就顯得不夠權威。
但是陳默研究中心的情況特殊。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陳默研究中心所有項目,都是遠超時代。
即使允許外部人員在學刊上發表論文,也很難通過評審會委員們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