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氏見孟庭舟沒說什麽,尷尬的笑了下之後,便也隻能放寬心。
隨後她又擰著眉,一陣咳嗽,孟庭舟見狀,急忙上前去倒了熱水,遞了過去。
他很少照顧人的。
但介於對方是嶽母,照顧一下也是應該的。
所以他去做了。
溫氏喝了熱水之後,才稍微好些,氣喘籲籲的將手中的油紙包遞給孟庭舟,道:“庭舟啊,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十七回來,但我這心頭有一個秘密,今日一定要說。”
看著溫氏這嚴肅的樣子,孟庭舟也猜測這件事可能很重要。
於是,他便道:“嶽母大人,你說。”
“這個油紙裏,包著一隻鐲子,是留給十七的,你告訴她,這隻鐲子事關她的身世,是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憑證,無論如何也不能弄丟了的。”
“身世?”
孟庭舟有點詫異,但還是老實的接過了油紙包,“嶽母的意思是,十七她,其實並非你親生的孩子?!”
若非是這樣,又何談身世的問題?
“是的。”
溫氏點頭,肯定的道,“十七她不是我的親生的親生孩子,她是我十六年前撿回來的女兒,我和岑有德,隻是她的養父養母而已。”
孟庭舟眸色沉了下來,看著油紙包,問道:“十七,她知道麽?”
“不知道。準確的說,整個岑家灣除了我和岑有德之外,都沒有人知道這件事,連岑易寧都不知道。”溫氏搖頭。
岑易寧,便是岑十七的大哥,溫氏和岑有德的親生兒子。
“那,十七的爹娘是誰?”孟庭舟又問。
“我也不知道。”
溫氏搖頭,而後說出了一個十六年前的故事:“十六年前,我跟岑有德還沒有回清河鎮,我們在外頭做生意,那時候岑有德染上了賭癮,他去賭坊輸了很多錢,賭坊的人來要債的時候,他們準備把我賣進窯子裏抵債,我寧死不從,想方設法的逃跑,最後在林子裏遇到了十七和她的親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