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言,吳大誠正色,一臉嚴肅道:“昨日那錢家母子告訴我,他們母子兩之所以針對你,乃是因為她家小姑子在背後使壞。”
“她家小姑子說了,你若不死,陳婆子便要強賣了她家閨女去供陳文輝讀書,他們母子兩實在於心不忍,這才幫著她傷害你。”
“他們還說,之所以推你下水,是想著你摔傷了還沒好,再落了水,病情肯定加重,以陳家現在的情況,拿不出多餘的銀子來給你醫治,陳婆子必會嫌你拖累把你賣了。”
“二嬸……”對於這個答案,陳綿綿既意外也不意外,不意外的是,她已經偷聽過牆角,知曉二嬸參與其中,意外的是,陳婆子竟然準備將二嬸的女兒賣了。
為了保住一個孫子,不惜用四個,甚至是更多的孫女來換,還有人性嗎?
等等,她好像知道陳家還欠多少銀子了!
陳文輝欠賭坊的債,應當還差十五兩銀子還清。
活人配陰婚一事她了解的不多,卻也知曉,越漂亮價格越高,離及笄越遠價格越低,陳歡歡與陳蕊蕊,撐死能賣個十兩銀子,與她一般的價格,可當日王家來退人,爹娘和奶奶卻並沒有把陳歡歡與陳蕊蕊推出來的意思,這說明,她最開始的判斷是對的,陳家人打算將這兩小丫頭賣去做丫鬟。
粗使丫鬟一人五兩銀子,兩個十兩,陳文輝欠的銀子若是還差十兩銀子,二嬸犯不著參與其中,可要是還差十五兩,二嬸家的閨女就得遭殃了。
陳家已經分家,照理來說,二叔和三叔家的姑娘陳婆子都無權發賣,問題就在於,二叔是陳家四兄弟中對陳婆子最孝順的一個,也是最好拿捏的,其他人或許會反抗,二叔陳二山卻是不會。
至於為什麽不是比十五兩多,那也好解釋,若是欠的債高於十五兩,趙氏便沒必要作妖,一心弄死她了,畢竟便是她死了,趙氏另外兩個女兒也得賣去大戶人家做粗使丫鬟,她這麽做,應當是為了保住陳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