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亦晟愣了一下。
大楚朝男女之防,並不像前朝那樣嚴格,但是男女之間,動手動腳,肯定是不合規矩的,方才他接住她,是人命關天,事急從權,如今——
察覺到他要收手,秦姝當機立斷,一把抓住,“我……我好害怕。”
剛剛確實被嚇到了,現在還心有餘悸。
加上心潮澎湃,身體微微發抖,更是真實。
淩亦晟的手,便頓住了。
秦姝打蛇上棍:“我、我可以牽著你的手走嗎?”
她雖然沒吃過豬肉,但是看過豬跑啊,據說,女人太強悍了,男人會敬而遠之,而適當的展示柔弱,會激發他們的保護欲,生出一顆憐愛之心。
不得不說,秦姝的時機選得好,說得也巧。
要知道,覬覦淩亦晟的女人,多如過江之鯉,他在京城時,每年不知道要有多少姑娘,想方設法的往他懷裏撞,他常經過的路上,三天兩頭,就有被‘無賴’糾纏,而精準的跌到他馬前,尋求他庇佑的女子,他老早就養成了,不多管閑事,對女人敬而遠之的習慣,別說牽到他的手,就是連片衣角,也碰不到。
所以當杜風聽說,他跟秦姝醉賓樓一起吃飯,還送她回家,驚得下巴都掉了。
此刻,小姑娘微微仰頭看他,水盈盈的清瞳裏,盛滿了期待,還有……依稀是害怕被拒絕的怯意,淩亦晟恍然想起多年前,妹妹淩思歸,也曾這樣仰頭看他,說著同樣的話。
秦姝不過豆蔻少女,可不就跟一個小妹妹一樣?
自己是謹慎過頭了。
淩亦晟點點頭,神情更柔和了幾分,主動牽住她的手,另一隻手拿起帕子,細細的將她臉上的血跡,全部擦拭幹淨,朝她溫和一笑,“我們走吧。”
他牽著秦姝,往外走。
秦姝覺得腳下都是飄的。
他的手掌溫暖寬厚,有繭,沉澱了西境的風霜,盡管此刻收斂鋒芒,眉目溫軟,她還是從他身上,感覺到了某種久經沙場,才能形成的冷銳和厚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