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屍人盯著沈雷看了老半天,這才伸出雙手,比了個十字。
“你們采摘的這些藥草,我光是看一眼,就知道已經超過500萬了。這樣吧,按照一比十的賠率,你們付我5000萬即可。”趕屍人漫不經心的說道。
“多少?”沈雷懷疑自己的耳朵聽錯了。
“5000萬,一個子兒都不能少。”趕屍人冷冷說道。
沈雷頓時就笑了:“我說哥們,你這就太訛詐人了吧?這些被采掉的藥草價值500萬你沒說錯,但你張口就要十倍,是不是有點太欺負人了?”
“你不想給?”趕屍人盯著他問道。
“不是不給,是你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太不合理。”沈雷搖了搖頭。
區區5000萬而已,他不是拿不出來。
隻不過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沈雷錢多,不代表他就會亂花,願意當冤大頭。
掙錢是一個技術活,花錢也是要有講究的。
再說這趕屍人開口確實太離譜了,十倍賠償,太欺負人了。
隻要是個腦子正常的人,都不會答應這個要求。
沈雷想了想,沉吟著道:“這樣吧,我給你800萬,這事就算兩清了。不過,這藥草就當是我們花錢買的,所以我們要一並帶走,如何?”
“小子,你是聽不懂人話嗎?我說5000萬,那就是5000萬,一個子兒都不能少。”趕屍人陰惻惻的道。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幾個雖然在野外,但也依然穿得光鮮亮麗,身上都是名牌貨。
而且那兩個姑娘,都長得貌美如花,白裏透紅,一看就是大城市裏的白富美。
他一眼就確定了,這四個人是城裏的狗大戶,跑到苗疆深山裏冒險的,沒有太多的生活經驗,這樣的人是最好欺負的。
然而沈雷卻壓根就不吃他這一套,搖頭道:“最多800萬,你已經賺到了,何必咄咄逼人?”
趕屍人眯起了眼睛,嘿嘿怪笑道:“小子,原本你要是乖乖交出5000萬,我興許一高興,就放你走了。可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