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楊琴的肯定之後,一切說做就做。
和黃毛的官司忽略不計,幾乎是沒有怎麽費功夫就贏了。
黃毛一家本來就是無理取鬧,歪理一大堆,自然是得不到任何賠償,最後算下來,反倒是還得賠給楊琴幾萬塊錢。
一聽到這個判定結果,中年女人幾乎快氣瘋了,嚷嚷著要鬧法院,鬧法官。
而這樣導致的最後結果自然是報警,一群人又烏泱泱的進了警局。
真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鬧劇。
黃毛的官司很順利,而和薑廣文的離婚官司進行的就沒那麽順利了。
薑廣文自然是不肯離婚,還錯把阮幼寧認成了薑盼兒,咬牙切齒的罵道:“當初就不該心軟留下你!就該把你直接扔了!還敢慫恿我跟你媽離婚?活膩歪了!”
楊琴冷哼一聲,也不告訴薑廣文阮幼寧就是二十四年前被他親手賣掉的親生女兒,也根本沒有任何必要告訴他。
拉扯了幾天後,最終薑廣文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楊琴淨身出戶,並且要求楊琴賠償給他三十萬精神損失費。
他癱在髒舊的沙發上,滿身酒氣,嘴裏得意洋洋:“隻要她拿錢,我就立馬同意離婚!”
律師把他的話轉述給阮幼寧和楊琴時,楊琴聽到這個條件簡直都氣笑了,薑廣文是想錢想瘋了嗎?!
這個婚也不是非離不可,她為什麽要賠給他所謂的‘精神損失費’?這又是哪門子的精神損失費?
“這個婚沒必要離了!就這樣兩個人耗下去吧!拖下去吧!左右我能活的比他久!”楊琴咬牙切齒憤憤道。
阮幼寧問律師:“薑廣文這個要求不合理吧?”
律師搖搖頭:“當然不合理,但是如果想順利離婚,這個條件最好還是答應比較好,而且比起薑廣文欠下的錢,這三十萬就是九牛一毛。”
“如果真的下定決心離婚,最好還是早點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