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立過一支遊擊隊。戰士很少,開始隻有四個人。我肯定是隊長,我不可能讓別人當隊長,因為我建立遊擊隊的目的就是為了當隊長,要不然幹嗎呢?
另外三個人是義民、小九子和我妹妹。
妹妹本來不是的,但是她一直跟著,甩不開,為了不因為她而暴露目標,就讓她參加了。
可是她隻有五歲,跑不快,所以就讓她當哨兵,站在路邊發現敵情。
但是她老是站在路邊,還是很容易暴露目標,所以就讓她躲在樹林裏,並且告訴她,現在她已經不是哨兵了,而是偵察兵。
妹妹雖然不知道偵察兵和哨兵究竟有什麽區別,但是她立即拍手說:“我要當偵察兵,我要當偵察兵!”
小姑娘開心的時候喜歡拍手,還喜歡跳起來。小九子提醒她:“你輕一點,會被敵人聽見的!”
小九子很胖,他跳起來不容易。
但是偵察兵不願意總躲在樹林裏,還是我們走到哪兒,她就跟到哪兒,就好像她不是偵察敵人,而是偵察我們。
義民和小九子輪流向我報告:“報告,偵察兵跟在我們後麵!”
我隻好不停地命令他們:“立即轉移!”“趕快隱蔽!”偵察兵就跟在我們後麵追,她追我們的時候,跑得蠻快的,至少比小九子快。小九子跑的時候,腰和屁股都壓在腿上,偵察兵跑的時候會彈跳,像一隻跌撞的貓,可是卻不摔跤。義民說:“應該讓小九子當偵察兵,他跑得最慢!”
小九子說,打死他也不會當偵察兵,他寧可當警衛員!在電影裏讓人羨慕的總是偵察兵,現在卻變得誰不行就讓誰當,而且小九子是打死也不願意當。
義民說,小九子不管當什麽兵都會被敵人打死,他跑得太慢了。他如果當警衛員,那麽首長也會被敵人打死。我糾正他,首長是犧牲,不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