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美學漫步

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

一、關於《樂記》

中國古代思想家對於音樂,特別對於音樂的社會作用、政治作用,向來是十分重視的。早在先秦,就產生了一部在音樂美學方麵帶有總結性的著作,就是有名的《樂記》。

《樂記》提供了一個相當完整的體係,對後代影響極大。對於這本書的內容,郭沫若曾經作了詳細的分析(參看《青銅時代》一書中《公孫尼子與其音樂理論》一文)。我們現在隻想補充兩點:

(一)《樂記》,照古籍記載,本來有二十三篇或二十四篇。前十一篇是現存的《樂記》,後十二篇是關於音樂演奏、舞蹈表演等方麵技術的記載,《樂記》沒有收進去,後來失傳了,隻留下了前十一篇關於理論的部分,這是一個損失。

為什麽要提到這一點呢?是為了說明,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是全麵的,它並不限於抽象的理論而輕視實踐的材料。事實上,關於實踐的記述,往往就能提供理論的啟發。

(二)《樂記》最突出的特點,是強調音樂和政治的關係。一方麵,強調維持等級社會的秩序,所謂“天地之序”——這就是“禮”;一方麵強調爭取民心,保持整個社會的諧和,所謂“天地之為”——這就是“樂”:兩方麵統一起來,達到鞏固等級製度的目的。有人否認《樂記》的階級內容,那是很錯誤的。

二、從邏輯語言走到音樂語言

中國民族音樂,從古到今,都是聲樂占主導地位。所謂“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也。”(《世說新語》)

中國古代所謂“樂”,並非純粹的音樂,而是舞蹈、歌唱、表演的一種綜合。《樂記》上有一段記載:

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槀木,倨中矩,句中鉤,累累乎端如貫珠。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