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過後,回來上班,未免有些慵懶;不過,上班第一天照例有“開工利是”可領,總算聊可安慰。“利是”一詞,最早為粵方言區的習慣寫法,實際上是一種誤寫,準確的寫法應該是“利市”。
“利市”則是一個相當古老的詞,在宋元人的用語中,“利市”已很常見;明清時期的世俗小說也大量出現“利市”的說法。
宋人羅大經曾在《鶴林玉露》中考證過“利市”一詞的來曆:“俗語稱‘利市’,亦有所祖。《左氏傳》:鄭人盟商人之辭曰:‘爾無我叛,我無強賈,爾有利市寶賄,我勿與知。’”春秋時期,鄭國國君與商人立有契約:商人不得背叛國家,國家也不幹預商人經商自由。“利市”便出現在這份盟約的誓詞中,意為“買賣”。
元朝人陶宗儀也在《南村輟耕錄》中考證過“利市”的出處:“‘利市’之說,到處皆然。《易·說卦》:巽為利市三倍。”“利市”出自《易傳》“說卦”的爻辭,意為“利潤”,“利市三倍”意指獲得多倍利潤,引申為“生意興隆”之意。
不管怎麽說,“利市”的詞源,顯然跟經商有關。
不過,在宋朝時期,人們常說的“利市”,又有了“賞錢”的含義。按宋時風俗,春節之前,“市井迎儺,以鑼鼓遍至人家,乞求利市”。這裏的“利市”,即指賞錢。宋人的婚俗,也有“討利市”的習慣:成婚之日,新郎官請人抬著花轎到女方家迎娶新娘,新娘子上了花轎,迎娶的隊伍照例不肯起步,嬉嬉鬧鬧,“求利市、錢酒”,女方家給各人派了“利市”,大夥才高高興興抬起花轎,送新娘子過門。此處之“利市”,亦是指賞錢,即我們現在所說的“紅包”。
粵語區的人,習慣將“紅包”叫成“利是封”。這種用來裝“利市”的“利是封”,至遲在宋朝時已經出現了,周密《武林舊事》說,每一年的除夕,皇帝照例要給各位嬪妃送上“歲軸兒及珠翠、百事吉、利市袋兒、小樣金銀器皿,並隨年金錢一百二十文”。“利市袋兒”相當於今天的“利是封”,“隨年金錢”便是壓歲錢。這利市袋兒與隨年金錢,“旋亦分賜親王貴邸宰臣”,也就是說,過年時,皇帝還要給王公大臣發“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