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舍自傳

第十節 苦與樂

一、衣與行

(老舍在這裏並未談及“衣食住行”中的食與住的問題——編者注)

在抗戰數年中,生活是越來越苦了。既要抗戰,就必須受苦,我決不怨天尤人。再進一步,若能從苦中求樂,則不但可以不出怨言,而且可以得到一些興趣,豈不更好呢!在衣食住行人生四大麻煩中,食最不易由苦中求樂,菜根香一定香不過紅燒蹄膀!菜根使我貧血,“獅子頭”卻使我壯如雄獅!

住和行雖然不像食那樣一點不能將就,可是也不會怎樣苦中生樂。三伏天住在火爐子似的屋內,或金雞獨立地在汽車裏擠著,我都想掉淚,一點也找不出樂趣。

隻有穿的方麵,一個人確乎能由苦中找到快活。七七抗戰後,由家中逃出,我隻帶著一件舊夾袍和一件破皮袍,身上穿著一件舊棉袍。這三袍不夠四季用的,也不夠幾年用的。所以,到了重慶,我就添置衣裳。主要的是灰布製服。這是一種“自來舊”的布做成的,一下水就一蹶不振,永遠難看。吳組緗先生名之為斯文掃地的衣服。可是,這種衣服給我許多方便——簡直可以稱之為享受!我可以穿著褲子睡覺,而不必擔心褲縫直與不直;它反正永遠不會直立。我可以不必先看看座位,再去坐下!我的寶褲不怕泥土汙穢,它原是自來舊。雨天走路,我不怕汽車。晴天有空襲,我的衣服的老鼠皮色便是偽裝。這種衣服給我舒適,因而有親切之感。它和我好像多年的老夫妻,彼此有完全的了解,沒有一點隔膜。

我希望抗戰勝利之後,還老穿著這種困難衣,倒不是為省錢,而是為舒服。

在七七抗戰後,從家中跑出來的時候,我的衣服雖都是舊的,而一頂呢帽卻是新的。那是秋天在濟南花了四元錢買的。

廿八年隨慰勞團到華北去,在沙漠中,一陣狂風把那頂呢帽刮去,我變成了無帽之人。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於再去買一頂——那時候物價已開始要張開翅膀。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無帽。於是,在寧夏,我花了六元錢買了一頂呢帽。在戰前它公公道道地值六角錢。這是一頂很頑皮的帽子。它沒有一定的顏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陽光下,它仿佛有點發紅,在暗處又好似有點綠意。我隻能用“五光十色”去形容它,才略為近似。它是呢帽,可是全無呢意。我記得呢子是柔軟的,這頂帽可是非常的堅硬,用指一彈,它哨哨地響。這種不知何處製造的硬呢會把我的腦門兒勒出一道小溝,使我很不舒服,我須時時摘下帽來,教腦袋休息一下!趕到淋了雨的時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變成鐵筋洋灰了的。因此,回到重慶以後,我就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見它我就有點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