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往丹陛橋的這條甬道上,確實容易碰見熟人。
那天上午,遇到了一位老街坊。多年未見,相見甚歡,坐下來,閑聊起來,聊到我們老院的小魚。“小魚前些日子走了,你知道嗎?”我聽了一驚,小魚隻比我大兩歲,怎麽說走就走了呢?
那天上午,我坐在那裏,眼前總是晃動著小魚的身影,沒有心思畫畫。
那時候,我和大院的孩子們都管小魚叫“指甲草”。這個外號,是我給她取的。
指甲草,學名叫鳳仙花。鳳仙花屬草本,很好活,屬於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的花種。隻要把種子撒在牆角,哪怕是撒在小罐子裏,到了夏天都能開花。鳳仙花開粉紅和大紅兩種顏色。女孩子愛大紅色的,她們把花瓣碾碎,用它來染指甲,紅嫣嫣的,很好看。我一直覺得粉色的更好看,大紅的,太豔。那時,我嘲笑那些用大紅色的鳳仙花把指甲塗抹得猩紅的小姑娘,說她們塗得像吃了死耗子似的。
放暑假,大院裏的孩子們常會玩一種遊戲:表演節目。有孩子把家裏的床單拿出來,兩頭分別拴在兩株丁香樹上,花床單垂掛下來,就是演出舞台前的幕布。在幕後,比我高幾年級的大姐姐們,用鳳仙花給每個女孩子塗指甲,還要塗紅嘴唇,男孩子也不例外。好像隻有塗上了紅指甲和紅嘴唇,才有資格從床單後麵走出來演出,才像是正式的演員。少年時代的戲劇情景,讓我們這些半大孩子躍躍欲試,心裏充滿想象和憧憬。
特別不喜歡塗這個紅嘴唇,但是,沒辦法,因為我特別想鑽出床單來演節目,隻好每一次都讓小姐姐給我抹這個紅嘴唇。鳳仙花抹過嘴唇的那一瞬間,花香挺好聞的。其實,鳳仙花並沒有什麽香味,是小姐姐手上搽的雪花膏的味兒。
這個小姐姐,是我們演節目的頭兒。她就是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