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聊齋誌異

孫必振

孫必振渡江,值[1]大風雷,舟船**搖,同舟大恐。忽見金甲神立雲中,手持金字牌下示。諸人共仰視之,上書“孫必振”三字,甚真。眾謂孫:“必汝有犯天譴[2],請自為一舟,勿相累。”孫尚無言,眾不待其肯可,視旁有小舟,共推置其上。孫既登舟,回首,則前舟覆矣。

【注釋】

[1]值:碰到、遇上。

[2]天譴:上天降下的懲罰。

【譯文】

孫必振有一次坐船過江,船行到江心時,突然刮起狂風下起暴雨,船身在疾風暴雨中顛簸得很厲害,同船的人個個都非常害怕。大家忽然看到一尊金甲神站在烏雲中,手裏拿著一塊大金牌,牌麵朝下。大家一齊抬頭看,看見金牌上麵寫著“孫必振”三個大字,字跡很清楚。大家憤慨地對孫必振說:“金牌上明明白白單單就寫著你一個人的名字,一定是你有罪,天神前來捉拿你。請你趕緊到別的船上,不要待在這艘船上連累了我們!”孫必振還沒來得及回答,大家不管他同意不同意,船旁邊有一隻小船,就一齊將他推了上去。孫必振剛登上船,回頭一看,先前坐的那艘船已經翻到江中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