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桑要二嫁的消息很快就在礦區傳開了。
眾人議論紛紛,有人嫉妒,有人憤怒,有人說著酸話。
而其中最五味雜陳的便是前夫王建仁了。
王建仁之前被調去了一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和幾個光棍住在破鐵皮房裏,幹重活,吃不上喝不上,每天叫苦連天的。
孫淑芬心疼兒子,趕緊過去伺候他。
可她才幹了幾天,人都要累癱了。
正好王建仁的手受了一點傷,就辦了停薪留職,倆人一起跑了回來。
王建仁知道前妻要訂婚,又酸又恨,翻來覆去一晚上,對孫淑芬道:“要不然,我就和林來娣複婚吧?”
孫淑芬一愣,然後怒道:“你想啥呢?她肯定早就和那個石宏昭睡過了,我才不要那個爛桃回來呢,絕對不行!”
王建仁煩躁的在**打滾:“那咋整!你給我找個能賺錢,還能伺候我的媳婦!”
孫淑芬想想也是,她兒子現在都沒工資了,條件好的肯定不要他,條件不好的,她還得動老本養活對方。還不如讓林來娣回來呢。
“她想回來,得立法三章。她的錢得我管,家務活必須她做,她還得再生個兒子。複婚後,你得好好管教她,不能讓和她以前那麽瘋了。”
王建仁道:“成,沒問題。”
他很有自信,夫妻總是原配的好。
他們還有個女兒呢,她能跑到哪裏去?
於是幾天後,秦桑送餐具的時候,就看到王建仁在市場的路口等著她了。
王建仁打聽過了,這是她的必經之路。
他一臉深情的說:“好久不見,你和雲美咋樣,好不好?”
秦桑滿臉問號:“你誰啊?”
王建仁臉色一僵,勉強笑道:“別開玩笑了,我是王建仁,雲美的爹。”
秦桑嗤之以鼻:“哦,是你這個狗孫子啊!已經離婚了,就別惡心我了,各自幹各自的不好嘛?”她說完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