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霍霄說得信心滿滿,朝堂上的風雲詭譎並不能讓人事事如願,經過一個晚上的醞釀,禦史台的參奏容霽如雪花片片,堆積在聖人的案上。
參奏的內容大大小小,除了當街逞凶,當年他義憤殺人的事也被拿出來詬病,而這其中最令人頭大的一條,那便是擅離職守,等同抗旨不尊。
當今聖上年紀將過半百,十足威嚴,聽著兩黨臣子在朝堂上進行唾星子戰,一派主張功過可以相抵,另一派卻主張過是過、功是功,不能相提並論。
容爵和容霖不發一言,在此時此刻他們不管說什麽都是多餘的。
“驃騎大將軍擅離職守,念其戰功赫赫,褫奪世子之外,年後遠調樊城鎮守,逞凶殺人之罪,當年已經受過,不予以追究,當街毆打已經是再犯,對象還是朝廷命官,不容輕縱……”
聖人的麵上肅穆,朝臣心中各有心思,但不知情者都認為,容家這回是該糟了!
就在眾人或期待、或恐慌之中,皇帝如是說道:“鄭侍郎腿斷,依照大雲律例,諸保辜者,手足毆傷人限十日,以他物毆傷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湯火傷人者三十日,折跌支體及破骨者五十日,限內死者,各依殺人論,容霽依法保辜五十日。大雲律例,傷人者以和息為主,若無和息則送官論處,還望眾愛卿同朝為官,能夠以大雲的利益為主,能同廉頗與藺相如,化幹戈為玉帛。”意思很明顯了,那是要走和解的路線,就連發配邊疆鎮守,都有打自家孩子給別人看的意味在。
保辜製度主要是防止凶嫌傷人之後,傷者當下看似安好,事後卻不幸身亡,為了保護受害者所擬定的一種防範律例,另外,被告因負起責任為被害者治療,如傷者在期限內因傷致死,以死罪論;不死,以傷人論。
也是因為保辜製度,容姝才會在第一時間請來長安第一聖手,可惜鄭老夫人蹬鼻子上臉,把人給得罪走了不說,還誤斷了鄭家在長安的求醫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