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戰國策

第三章 卷三秦策一

秦:相傳伯翳為舜養鳥獸,因有功,賜姓嬴。至周孝王時,封為附庸,而邑秦(今甘肅省天水縣即故秦城),號曰“秦嬴”。傳至秦襄公(前777年~前766年)時,因討西戎(古代西方的少數民族)有功,周平王(前770年~前720年)賜以岐(今陝西省岐山縣東北)、豐(今陝西省戶縣東)之地,始列為諸侯。世代相傳,逐漸發展,占有今陝西省中部和甘肅省東南部之地。至秦穆公(前659年~前620年)時,號春秋五霸之一。國都原在雍(今陝西省鳳翔縣),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由於商鞅變法,遷部鹹陽(今陝西省鹹陽縣)。後擴地重大,兼並巴(今四川省東部及湖北省西部一帶)、蜀(今四川省西部)。周顯王四十四年,秦惠文王十三年(前325年)始稱王。至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並六國,統一中國。《史記》有《秦本紀》及《秦始皇本紀》。

一衛鞅亡魏入秦章

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

孝公已死,惠王代後,蒞政有頃,商君告歸。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危。今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讎也,願大王圖之。”

商君懼誅,欲之魏。秦人禁之曰:“商君之法急。”不得出,窮而還。(商君歸還)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二蘇秦始將連橫章

蘇秦始將連橫,說秦惠王曰:“大王之國,西有巴、蜀、漢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東有肴、函之固。田肥美,民殷富,戰車萬乘,奮擊百萬,沃野千裏,蓄積饒多,地勢形便,此所以‘天府’,天下之雄國也。以大王之賢,士民之眾,車騎之用,兵法之教,可以並諸侯,吞天下,稱帝而治,願大王少留意,臣請奏其效。”